各班级:
一、评选原则
重点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综合能力,包括在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学业成绩、科研成果、社会实践、学科竞赛、就业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标准及评审程序
参照《太阳集团优秀毕业生“春晖奖学金”评选办法》(附件1)。
三、名额分配
本科应届毕业生每专业推选一名,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每学院推选一名。
四、奖励标准
优秀毕业生“春晖奖学金”奖励标准为1000元/人。
五、提交内容
1.《太阳集团优秀毕业生“春晖奖学金”申请表》(附件2)纸质版一式三份,电子版一份。
2.《太阳集团优秀毕业生“春晖奖学金”汇总表》(附件3)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。
3.教务处成绩单一份。
4.本人各种奖项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;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,或已入选大学生征兵、西部计划、三支一扶、选调生等项目,或已升学,或考取公务员、事业单位,或自主创业等证明材料;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。
(以上材料请放置档案袋中提交)
材料提交时间为05月12日19:00-20:30逸夫楼A411。逾期不候!!!